2024年度上海市嘉定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嘉定地区土建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和《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及专业
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嘉定区)由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嘉定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评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嘉定区区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工程系列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投标、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且无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土建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底)。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须提供缺额推荐证明。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两年以上,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以上,近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三、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提交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生产及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总结等(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上传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以PDF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
2、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技术总结各1篇及以上。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近3年内需参加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考核,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2个学时,且包含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等课程;专业科目累计不少于18学时。
五、评审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8月16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10月11日。
在申报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并成功提交评审资料人员,经审核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应在退回之日起5日内完成材料提交。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嘉定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若有意向评上海中级职称,却不知从何下手的工程人,欢迎来咨询空格职称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