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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6-17 17:12:57 作者:空格建工职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高评委”),由上海华谊集团组建,负责本市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范围


化工高评委下设5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上海化工专业高级职称.png


三、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职称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未取得工程师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8年,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四)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著者最多三人)的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确定一篇作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论文如果在省、市级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根据专家意见可酌情加分。


3、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


除第一条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提交的论文(至少2篇)网上申报需在备注中注明1篇主审和1篇副审论文,主审论文请上传WORD版;发表论文另需将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上传,若提交的是技术工作总结,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六)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近3年(2021——2023年)业绩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提供单位近三年的年终业绩考核,或《业务考绩档案》,业务考绩档案最后页请填写近三年的考核情况,在考核单位处分别盖单位人事章,三年需盖三个章。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162学时(90+72)。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员自2020年起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自2020年起累计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72学时。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申报的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不知道如何评估自己是否适合申报高级职称,可以咨询空格职称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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