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中评委”),由上海华谊集团组建,负责本市化工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范围
化工中评委下设6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三、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162学时(90+72)。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员自2020年起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自2020年起累计需完成化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72学时。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二)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著者最多三人)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至少1篇)。提交的学术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除第一条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提交的论文网上申报需在备注中注明1篇主审论文,论文请上传WORD版,已发表论文需将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上传;若提交的是技术工作总结,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申报的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职称评审已经开始了,如果想要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赶紧咨询空格职称老师预约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