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25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中级、越城区建筑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一、25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建筑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0日,越城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对25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1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凡在越城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和推荐。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高级职称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四年(2021-2024年)、中级职称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三年(2022-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面试答辩:
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推行业务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面试答辩成绩须不低于60分,具体业务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25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1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绍兴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1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06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19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工程与咨询、监测与分析、规划与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继续教育情况,且每年度不得少于90学时,2025年不少于18学时。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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