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7-03 15:25:31
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同时代评光科技、卫星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高评委下设新材料与能源、光科技、卫星通信3个学科组:
1.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和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常规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
2.光科技专业:与光科技相关的涉及信息、生命健康、探测照明和能源、先进制造与分析测试、先进材料等
3.卫星通信专业:与卫星通信相关的研发工作
二、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称满2年。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称满5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职称满5年。
(三)专业能力要求
聘任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局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发明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
3.负责或主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学术成果要求
聘任工程师职称以来,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在相关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
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不含编著、教材)1本及以上,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
3.独立撰写由本人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2篇及以上,在总结中须阐明项目水平及本人在项目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及作用和贡献,由2名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在职)评议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并提交《项目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附件2)和专家职称证书。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课程的学习,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2018年后学时可计入)。
(六)其他事项
①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实行个人承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书面材料时需审核学历、技术资格、聘任、获奖、专利等证书原件,核实后即交还本人。
②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职称评审申报一年一次,请大家提前把关和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想要申报2023年上海高级职称评审的可咨询【空格建工】专业职称顾问并且免费领取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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