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2025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5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各职称申报受理点(含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时间)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范围
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杭州市市直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工程技术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自评申报。不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达到100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的,可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
(三)直接申报。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是否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5、从企业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照执行。
继续教育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3年以来需合计取得180学分,其中2025年不少于9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申报人员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主管部门)提供的12个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详见附件5)任一平台上参加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获取的学分均为有效,须在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完成学分登记,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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